武汉大学生因鼻窦炎手术致智力障碍 家长医院陷赔偿僵局

2019-04-19 08:35:04来源:成都商报编辑:邓强

“鼻窦炎只是小手术,安心。”听信了医生宽慰,武汉大三学生梅文哲(化名)随即被推进了手术室。让梅文哲一家人没想到的是,这次手术,竟成了噩梦的开始。

五次开颅手术、智力障碍、被鉴定为十级伤残……一系列并发症,让梅文哲遭逢人生剧变。

两年多的治疗,用掉了50多万,虽然这部分医疗费用已基本由涉事医院报销。但现在,摆在梅文哲家人面前更大的问题是,未来的治疗与生活,该怎么解决?

一次鼻窦炎手术

出现严重颅内并发症

据梅文哲的父亲梅峰称,事情发生在两年前,当时梅文哲正是一名大三的会计专业学生。2017年1月17日,梅文哲因鼻腔不适前往武汉市第四医院进行检查。

据武汉市第四医院病历显示,门诊诊断发现梅文哲患有慢性鼻窦炎、鼻甲肥大和鼻中隔右偏。

2017年1月20日上午,武汉市第四医院给梅文哲实施了鼻窦炎手术,包括鼻内窥镜下多个鼻窦开窗手术、鼻甲射频消融术和鼻中隔成形术。

术后当晚,梅文哲出现异常反应。据梅峰描述,儿子整晚睡不着觉,并且反复呕吐。第四医院医护人员对此解释为手术治疗后的正常反应。次日,梅文哲开始出现失语和偏瘫,经由CT检查后发现,“颅内出了问题。”

2017年10月第三方法医鉴定报告鉴定,当时的梅文哲出现了严重的颅内并发症,包括左侧额叶脑出血、颅内积气、左侧额顶颞部硬膜下血肿、蛛网膜下腔出血。然而,由于医方对被鉴定人术后监测、护理不到位、处置不到位,致未能及时发现、诊断术后颅内并发症、未能进行积极有效的抗生素治疗,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被鉴定人病情发展致左侧额顶颞部硬膜下脓肿、继发性癫痫。

除此之外,鉴定报告认为,武汉市第四医院还存在以下几点过错:鼻内镜手术前准备不充分;鼻内镜手术前未进行足量合理的抗生素治疗;鼻内镜手术前未对鼻窦内脓液的性质、量、有无恶臭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;对术后并发症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颅内并发症。

司法鉴定:

患精神障碍或轻度智能减退

随后梅文哲转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。

2018年,1月24日晚7点左右,梅文哲突发昏迷,出现瞳孔扩大、呼吸不稳的症状。同济医院急诊为抢救其生命,实施了第一次颅骨钻孔引流术。后来,1月31日和2月10日还分别进行过两次钻孔引流术,经过脓液细菌培养后发现为金黄色葡萄球菌,该细菌若感染脑部则会诱发金黄色葡萄球菌脑膜炎。

2月13日,同济医院为梅文哲实施了另一项开颅手术——骨瓣减压术。经过数次治疗,梅文哲逐渐好转并清醒,但醒后语言表达不流畅,右上肢活动也不利索。

3月6日,梅文哲又出现新的后遗症,突发肢体抽搐,伴随大小便失禁。同济医院将其诊断为癫痫,并开具了抗癫痫药物,要求梅文哲长期服用。此后,因肢体活动受限和语言表达不畅,梅文哲陆续住过7次同济医院,接受康复治疗。

2018年12月22日,梅文哲再次住进同济医院接受颅骨修补术,即把一直未受颅骨保护的大脑重新用人工颅骨保护起来。

据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2017年12月出具的鉴定报告,梅文哲在成人韦氏智能测试中,IQ得分仅62分,略低于智力正常下限水平,鉴定报告将其判定为左侧额顶硬膜下积脓所致的智力障碍。

据两份第三方司法鉴定书显示:梅文哲患精神障碍或轻度智能减退,评定为九级伤残;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为七级;开颅术后伤残等级则被评定为十级。

在同济医院两年多的治疗,用掉了梅家50多万,这部分医疗费用已基本由武汉市第四医院予以报销。梅峰说,报销之前的治疗费只是第一步,现在更重要的问题是孩子未来的生活该怎么办?

4月16日,武汉市卫计委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,当前武汉市卫计委不接受关于“医疗事故”相关话题的采访。武汉市卫计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委婉告诉记者,武汉市第四医院不是不愿意赔偿,只是当事人家属提出的要求实在得不到法律支持,又不肯松口,这才陷入僵局。

据记者了解,其实事发后不久,武汉市卫计委曾介入调查并协商解决此事,但梅峰称,因为武汉市第四医院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赔偿事宜,所以截至目前,赔偿方案始终未能达成共识。

4月17日,武汉市第四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须向上级报备后才能接受采访,在此之前将不会对此事作出更多回应。

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记者 严雨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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