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村里有,群众有,集体有了路好走。”6月8日,笔者在广元市旺苍县国华镇山坪村采访当地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时,该村村主任介绍说,山坪村集体经济主要来源于专业专合社、旺苍营运电商平台、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这三个村集体经济组织,去年就按照总盈利的30%分配给贫困户、30%分配给非贫困人口、40%提取村集体公积金公益金的办法进行了分红。
该镇纪委负责人介绍,为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,镇纪委牵头为全镇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立下了“规矩”——农村集体“三资”(资产、资金、资源)管理必须严格按照“合同制、审批制、公示制”要求实施,让村集体经济切实发挥效益。
据了解,“合同制”主要指当地村委会与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,明确入股方式、收益分配方案,全面落实责任主体。“审批制”主要指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,重大事项开支须履行民主程序。“公示制”主要指对项目实施实行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公示制度,公布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,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、财政、审计的监督检查,确保项目建设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“纪检监督犹如‘护身符’,让群众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干劲更大。”该镇负责人介绍,通过服务产业、流转土地、能人带动等途径,今年,争取全镇行政村全部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。(陈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