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镇上的每一个脱贫项目,我们群众都参与了过程和质量把关。”近日,广元市旺苍县盐河镇村民李某激动地说,群众“零距离”参与项目监督,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,项目工程质量越来越好,大家的脱贫信心更足了。
项目实施前,该镇首先在实施项目的村组公示,按程序搞好招投标后,及时召开各中标企业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村干部会议,成立由村两委、村务监督委员会、群众代表组成的质量、安全、现场3个监督组,让群众先期介入。
项目实施中,村项目监督小组、群众代表随时监督施工方的进度、质量及安全,对不按合同要求和质量施工的单位及时上报镇纪委。镇纪委每月开展1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对问题线索集中梳理,对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并通报,让项目实施相关人员随时绷紧纪律弦,保持清醒头脑。
项目完成后,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现场验收,及时提出意见建议。镇纪委还开展各类项目全覆盖监督检查“回头看”,严查不合格工程,限期整改问题,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、群众利益最大化。在镇纪委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测评中,群众满意度达100%。(闫兴斌)